无故拒绝刷医保卡
- 问政网友:胡魏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7-03 09:41:27
2026年7月2日18:21在泸州市康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七直营店购买医保甲类药品阿奇霉素片(希舒美,0.25g*6片),参保状态正常,阿奇霉素片属医保甲类,药店无正当理由拒绝医保结算,强制现金全款购买,侵害参保人合法购药权益。违反《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2. 售价严重超出集采限价:按四川政策非中选药品红线价47.64,门店零售价高达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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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09:41:27 胡魏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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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08:51:45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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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08:52:46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7-16 08:52:46
市民朋友:
您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关于“无故拒绝刷医保卡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7月13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我局于2026年7月13日对泸州市康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七直营店负责人、医保经办人进行约谈并责令该门店限期内整改。截止2026年7月15日,该门店已恢复阿奇霉素片医保结算。
泸州市康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七直营店销售的药品希舒美(规则:0.25g*6片,生产企业:晖制制药大连有限公司)开展核查。目前,我区定点药店暂未参与药械集中集采工作。经核实该药店的随行同货单,该药品的进货价格为52.8元/盒,非医保零售的销售价格为60元/盒,加价13.63%,该药品零售价格未超过进价的15%,加价在正常区间之内。
因你的电话隐藏保密,故不能告知相关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基金监管股、综合业务股
联系电话:0830—2865745、3120582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