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提前结束产假返岗上班工资发放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张婷1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7-08 10:06:11
我于2026年1月生产,根据新政策顺产应该休产假为218天(含纯母乳喂养假30天)。前面98天基础产假是领取生育津贴,不领取工资。98天之后由单位发放工资。之前看到文件说是提前返岗上班津贴和工资可同时享受。我休了156天假期,属于提前返工上班,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补发前面98天的工资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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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0:06:11 张婷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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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4:07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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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3:54 市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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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7-14 16:23:54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提前结束产假返岗能否补发前98天基础产假工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7月10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科室:待遇审核科
联系电话:0830-3116467。
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