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供电所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部门责任人不作为
- 问政网友:用户48888
- 问政对象: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提问时间:2026-07-09 13:36:33
兹有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天井村六组村民因古蔺电力公司二郎供电所违规将四平线架空架设至村民民宅屋顶上方,经村民实地测量及现场查看,该四平线与村民屋顶距离极近,严重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中关于架空电力线路与居民住宅安全距离的强制性规定,属于重大电力安全隐患。该线路长期暴露在外,遇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极易发生线路脱落、短路、漏电甚至触电事故,不仅会损毁村民房屋及屋内财产,更直接威胁村民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让村民家庭长期处于极度危险的居住环境中,整日提心吊胆。
以上自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热线投诉至今未处理解决(两年左右),本人于2026年6月16日再次拨打古蔺县二郎镇供电所电话0830-7208797说明我的诉求及处理解决时间,该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直接把我电话设置为通话中状态(一直处于通话状态),以下录音为供电所工作人员及供电所领导与我通话的内容(包含故意挂断通话二次拨打通话内容,再次并多次拨打该单位电话时,一直处于通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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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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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3:36:33 用户4888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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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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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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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0:11:27 用户48888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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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回复时间:2026-07-14 10:04:52
经核实,问政人所在地址为二郎镇天井村六组。2019年农网改造架设该线路时,安全距离满足相关要求。2024年,问政人在该线路右下方修建房屋,导致线路距房屋的距离缩近(目前线路与房屋距离仍有2米有余,满足安全距离要求)。问政人认为线路距离房屋过近,要求供电所为其迁改。因该处先有电力线路,后有房屋,问政人如坚持迁改,按照“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由迁改主张人出资方可迁改。经拨打测试,供电所值班电话0830-7208797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