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 问政网友:Iyyyy0422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6-04-16 11:10:02
今天看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因为家里有老年人,房子又是在九楼,所以我想问一问,想要申请修建一部电梯,我们需要怎么做?有哪些步骤?需要哪些材料递交到哪个部门?我们属于江阳区新马路179号,已经超过1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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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6
11:10:02 Iyyyy042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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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15:11:1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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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15:12:0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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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17:06:08 Iyyyy0422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6-04-26 15:12:08
网友您好,
一、按照泸州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泸住建发〔2016〕49号),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10年以上的六层(含六层)以上无电梯的老旧住宅;
(二)全体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签名意见表及公示;
(三)需要社区出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真实性审查意见;
(四)房屋建设年代证明;
(五)电力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六)需要全体业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建设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书。
(七)需要对增设电梯方案(包括电梯品牌、费用、维护、补偿等)进行表决,出具表决同意书。
具备以上条件后,将资料交至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提出增设电梯申请。
二、增设电梯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电梯建设单位代为办理。主要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手续(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三)办理地勘手续(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机构出具地勘报告);
(四)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五)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六)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手续;
(七)申报电梯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八)办理消防手续;
(九)若涉及避雷设置安装,还需办理避雷安装手续。
建设单位将以上建设手续报市住保局查验后,建设单位方可施工。
三、待电梯建设单位(委托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质监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后,再到市住保局申请资金补贴。
如有疑问可咨询市住保局:3156497.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