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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 问政网友:Iyyyy0422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6-04-16 11:10:02

今天看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因为家里有老年人,房子又是在九楼,所以我想问一问,想要申请修建一部电梯,我们需要怎么做?有哪些步骤?需要哪些材料递交到哪个部门?我们属于江阳区新马路179号,已经超过10年了。

问政跟踪
  • 1 2016-04-16
    11:10:02
    Iyyyy0422 已问政
  • 2 2016-04-26
    15:11:1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6-04-26
    15:12:0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4 2016-04-26
    17:06:08
    Iyyyy0422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6-04-26 15:12:08

网友您好, 

一、按照泸州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泸住建发〔2016〕49号),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10年以上的六层(含六层)以上无电梯的老旧住宅;

(二)全体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签名意见表及公示;

(三)需要社区出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真实性审查意见;

(四)房屋建设年代证明;

(五)电力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六)需要全体业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建设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书。

(七)需要对增设电梯方案(包括电梯品牌、费用、维护、补偿等)进行表决,出具表决同意书。

具备以上条件后,将资料交至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提出增设电梯申请。

二、增设电梯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电梯建设单位代为办理。主要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手续(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三)办理地勘手续(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机构出具地勘报告);

(四)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五)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六)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手续;

(七)申报电梯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八)办理消防手续;

(九)若涉及避雷设置安装,还需办理避雷安装手续。

建设单位将以上建设手续报市住保局查验后,建设单位方可施工。

三、待电梯建设单位(委托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消防、质监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后,再到市住保局申请资金补贴。

如有疑问可咨询市住保局:3156497.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