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7-9月,电费梯度收费
- 问政网友:用户24572
- 问政对象: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提问时间:2026-07-10 12:06:25
用电计量7-9月是否已经更改了阶梯用电量?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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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2:06:25 用户2457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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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4:29:24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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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4:30:16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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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回复时间:2026-07-13 14:30:16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6〕255号)文件要求,四川省居民阶梯电价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仅上调夏季7-9月分档电量,各档位电价保持不变,具体标准如下:
夏季7、8、9月分档:第一档0—260度,第二档261-460度,第三档460度以上。1-6月、10-12月分档标准维持原有政策不变:第一档0—180度,第二档181—280度,第三档280度以上。
公司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问政人,向问政人宣讲政策文件、解读阶梯分档调整细则。后续问政人如有电费、电价相关等任何用电问题,可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0830-5012345咨询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