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施工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问题咨询
- 问政网友:在泸州的南充人
- 问政对象:市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26-07-12 23:10:21
- 请问在2021年8月之前,泸州市针对房地产施工项目是否已经发布或采用大气污染常态化治理方案。
- 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等预警通知发布,是否就等于要求房地产施工项目停工?
- 2018-2024年,各年度重污染预警次数和影响天数分别是多少?2021年之后和之前相比,变化趋势如何,是否有明显增加。感谢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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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07-12
23:10:21 在泸州的南充人 已问政 -
2
2026-07-13
17:53:45 市生态环境局 已转交 -
3
2026-07-14
09:20:32 市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4
2026-07-21
17:14:19 市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7-21 17:14:19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在2021年8月之前,泸州市针对房地产施工项目是否已经发布或采用大气污染常态化治理方案?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等预警通知发布,是否就等于要求房地产施工项目停工?2018—2024年,各年度重污染预警次数和影响天数分别是多少?2021年之后和之前相比,变化趋势如何,是否有明显增加?”的问题收悉,我局赓即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8月之前,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些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方案,如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案、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2021年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上方案可分别登录市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网站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等应急措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警级别可以采取下列应急措施:……(四)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按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期间,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
2018年,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2次;2019年,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4次;2020年,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3次;2021年,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5次;2022年,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12次;2023年,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14次;2024年,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3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前,我市已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调整和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2026年7月20日,工作人员将办理情况电话告知您,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有疑问,可联系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联系电话:0830—3105508。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