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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永乐镇西华村赶黄草销售问题

  • 问政网友:ganzonghu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6-04-17 08:05:18

请问,古蔺县农业局,你们到我们村来发展的赶黄草,为什么没有回收,就让它烂在农民家里吗?农民的亏损找谁说去,如果我们起诉,给那个部门联系啊,永乐镇,西华村。

问政跟踪
  • 1 2016-04-17
    08:05:18
    ganzonghu 已问政
  • 2 2016-04-18
    15:02:47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6-04-25
    10:50:11
    古蔺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6-04-25 10:50:11

古蔺县委农工办

关于泸州市“有话请你说”网络问政平台市民留言的答复


网友你好,根据反映种植的赶黄草无人收购事情,我办了解当事人甘宗虎、聂洪宇、肝苏药业。聂洪宇属当地赶黄草种植的带头人,主要负责当地赶黄草种植农户与肝苏药业之间的联系,肝苏药业与西华村赶黄草种植户签订三年收购合同,第一年全部收购,第二年只有少数几户的未收购,包括甘宗虎和一户姓罗的,其原因是这两户的赶黄草未达到合同收购标准。第三年由于赶黄草市场供大于求,收购价格降低,如果种植户按照合同收购标准组织生产和晾晒(烘干),将增加种植户生产成本和投入成本,减少收益,因此许多种植户都不愿再去浪费工程按照合同收购标准进行生产。而对于不达标的赶黄草,企业不予收购,如果种植户按照签订合同的标准组织生产,肝苏药业将会按照合同进行收购。

甘宗虎所反映的赶黄草未收购是自己赶黄草未达到合同收购标准造成。

此复

中共古蔺县委农工办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