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泸州杰瑞物业有限公司继续整改
- 问政网友:用户a5426
- 问政对象: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7-13 10:26:16
我向政府反应泸州杰瑞物业有限公司撤场遗留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一、事发地点:泸州市叙永县新龙学府金街,电梯楼底楼电梯机房。
隐患情况:机房内现有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过期、超期,而在继续使用。
电梯机房属于电气高危火灾点位,继续使用过期消防器材,一旦线路起火完全无法扑救,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威胁整栋住宅和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业主多次主动告知、督促杰瑞物业公司整改,要求它先整改再撤场,但该物业公司以自己2025年12月已经撤场、还说我们小区业主差它的钱为由,拒不整改、拒不处理、推卸责任。
根据消防法规,物业服务期间造成的消防隐患、器材过期,责任终身由原物业承担,不能以撤场免责。现在过期超期消防器材至今仍滞留机房,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
二、泸州市杰瑞物业有限公司既然一定要撤场,那就应该将小区物业整改完成之后交给小区新产生的自管委。社区和住建部门也要求他先整改,再撤场。但目前该公司找了很多理由拒不整改,半年多过去了,小区物业面临很多安全隐患。业主反应非常强烈,一致要求该公司将整改内容全部整改到位,我方自管委才能接收物业公司的物业移交资料,在资料接收单上签字,同意他正式撤场。
三、我的诉求:
1、请县消防大队现场核查取证;
2、依法责令泸州杰瑞物业限期整改,换掉过期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
3、对其遗留重大消防隐患、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4、请政府相关部门继续督促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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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0:26:16 用户a542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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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16:05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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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09:20:41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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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5:29:03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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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07:27:28 用户a5426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7-20 15:29:03
网民朋友:
您反映的“要求泸州杰瑞物业有限公司继续整改”的留言已收悉。为解决您的疑问,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7月16日,我局已向泸州市杰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于8月10日前完成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整改工作,如未按期整改,我局予以信用惩戒,同步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咨询地址:叙永县叙永镇陶环路建设大厦。
咨询联系电话:0830-6222675。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