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建议违停人性化处理
- 问政网友:用户e3787
- 问政对象:叙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07-15 12:29:03
7月8日我从成都开车途经叙永,行使至杨武坊大桥想上厕所,把车开到府前街打算找停车位上厕所,结果所有划线车位均已停满,我就把车临时停在划线车位后面,没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行使,上厕所期间收到违停短信后及时挪车(前后几分钟时间),结果被罚款150元。希望能撤销处罚,执政更人性化,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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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2:29:03 用户e378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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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08:07 叙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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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10:11 叙永县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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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07-20 16:10:11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7月8日在叙永县府前街违停被处罚的诉求,现结合法规及路段管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须在施划泊位内规范停放,严禁在禁停路段临时停车。府前街为单行道、严管路段,沿线已设置清晰禁停标志,明确禁止一切临时、长时间停放;该片区配套有可停放30分钟的临时停车场地,可满足短时停靠需求。
您当日在泊位外占道停放,即便停靠时长较短,仍已构成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取证处罚程序合规。在此建议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续途经该区域可前往指定临时场地停靠,自觉规范停车行为。
下一步我们也会持续优化路段停车指引标识,兼顾执法规范性与便民服务,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监督与理解。
叙永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