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卫生环境排污问题
- 问政网友:jane551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6-07-17 11:49:57
辖区内一处餐饮经营门店存在多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油烟排放违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 食品操作卫生不达标
该店售卖馒头、包子等早餐面点时,从业人员徒手直接抓取成品食品,未佩戴一次性食品加工手套,存在手部细菌污染餐食的食品安全隐患。周边市民就此问题向经营者提出合理整改建议后,经营者拒不虚心接纳整改意见,多次刻意推诿、寻找各类借口搪塞,未作出任何整改行为。
2. 油烟排放不合规
门店虽已配套安装专用油烟排放管道,但并未依规接入专用净化排放设施,油烟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向室外低空直排,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空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 餐厨垃圾处置违规
店内泔水、厨余废弃物未使用专用收集容器存放,也未交由合规清运单位统一收运处置,经营者长期直接将泔水倾倒排入市政下水道,油脂、残渣极易淤积管道,已多次造成下水道堵塞,引发污水外溢、异味滋生等环境卫生问题。
恳请市场监管、城管环保、市容环卫等主管部门实地上门核查,督促该商户限期完成卫生整改、规范从业人员操作流程、整改油烟排放设施、依法合规处置餐厨垃圾,消除食品安全与环境扰民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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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1:49:57 jane55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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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09:17:20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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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38:46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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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4:56:00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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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5:03:51 jane551 已评价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6-07-28 14:56:00
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餐馆卫生环境排污问题”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地点进行了现场核查。1、餐馆实际经营地点为向阳路96-98号。2、该餐馆证照齐全名称为:泸州市龙马潭区陈娟餐饮店。3、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开具了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责令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市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0830-2996969 。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6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向阳路90号餐馆卫生环境排污问题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向阳路90号餐馆,实际为向阳路98、96号店招牌名为“乡村土家菜”,营业执照名为泸州市龙马潭区陈娟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504MAD47AQ641,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经营者,陈娟。
经检查,该餐饮店正常安装配套了油烟净化设施,烟道通过厨房后墙烟道排放到楼栋楼顶,烟道合规上天。已与兴泸环保公司签订餐厨垃圾转运协议,餐厨垃圾桶摆放在后厨收集存放,每日定时清运。检查发现该店油烟收集灶及烟道上有较多油渍,未正常使用油水分离器。执法人员已责令餐饮店负责人及时清理厨房油渍问题并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保障正常使用。并要求该业主对厨房操作区域、排水周边、门店外围等区域积存油污、杂物进行彻底清扫清理,消除残留异味及卫生死角,全面提升门店环境卫生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开展常态化巡查回访,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成效。一是严格核查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清洗维保及油水分离设施使用情况,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常态化检查餐厨垃圾收集、存放、清运全流程,杜绝违规倾倒行为;三是强化常态化宣传引导,督促经营者树立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建立自查自纠机制,规范日常经营环保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工作,联系电话(0830---2703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