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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物业推脱,办事拖拉,不作为

  • 问政网友:铭记兵哥
  • 问政对象: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7-17 15:12:36

我是泸县玉蟾街道康桥锦华城24幢的居民,由于开房商在修建房屋时设计不合理,未在楼下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停车位,充电桩,导致我们整幢楼的住户根本没地方停车,乱楼下停乱放现象存在,有时甚至路都过不到。佳泰物业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整改停车位,全体业主超过三分之二已签字同意整改停车位,物业怕花钱找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就是不整改。请领导想点办法施压,不然我们全体业主不的交物业费。

问政跟踪
  • 1 2026-07-17
    15:12:36
    铭记兵哥 已问政
  • 2 2026-07-18
    22:10:04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6-07-23
    16:39:57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4 2026-07-23
    17:36:16
    铭记兵哥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7-23 16:39:5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玉蟾街道康桥锦华城小区佳泰物业推脱,办事拖拉,不作为”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康桥锦华城小区建成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规定在每栋单元楼下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佳泰物业公司已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在现有条件下新增了部分非机动车停车位。后续如需将绿化区域改为非机动车位,该事项属于改变共有部分用途,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如有疑问,请咨询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俊成,联系电话:0830-2931952。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