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交通协警违法执法
- 问政网友:用户b3636
- 问政对象:古蔺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07-19 20:05:59
情况介绍:2026年7月19日上午,本人将川E8959A小型汽车停靠在古蔺县新体育广场外公路边路檐上,9时40分时发现1名协警正在贴罚单,本人快速跑过去解释说马上把车开走,请他收回单子,但该名协警拒绝收回罚单。本人对其一个人完成本次执法提出异议,该名警察解释其贴的是违停通知,不是罚单,不是行政执法行为,所以由其1人完成。本人对该行政行为不服气,一路跟随他,发现其仅对该50米内停在路檐上的汽车贴单,确对洗车场路口往二小红绿灯那一段300米以内路檐上停靠的汽车视而不见,明显存在选择性执法。
另外,本人提出质疑,未接到挪车通知就直接贴单。警察解释挪车通知有两种渠道,一是直接手机短信通知,二是通过手机12123app软件通知。他们已提前通过软件向我发送挪车通知。对于该解释,本人不认同,因为没有谁随时打开12123app时刻关注,但若是短信通知,相信不管是本人还是其他类似情况的车主都会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配合挪车。所以交警部门这种通知方式明显不符合常理,明显系为完成罚款而衍生出的“打擦边球”的通知方式,根本不是真正想通知车主挪车。
故,本人现举报古蔺县交警部门存在以下问题:
1.存在1名协警单人贴单和执法的问题:
2.交警部门以所谓的的贴违停通知单掩盖事实上的行政执法行为。协警口中解释自己不是行政执法行为,若按其所说的,贴单只是通知违停,不是行政执法,难道汽车收到违停单会自己开走吗?难道打车上预留电话会比张贴单子的程序更麻烦吗?只有车主收到通知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另外,贴单之后,车主面临被罚款的行政处罚结果,请问这一行为不是行政执法是什么?
3.交警部门在12123app上的通知方式不符合常理,明显系自欺欺人的行为,为临时违停罚款找借口。
4.交警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5.公路边路檐上停车应属县综合执法局管理,交警部门的罚单超出其权限范围。
当前正是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问题的专项整治时期,古蔺县交警部门部分人员随意违规违法执法,存在顶风违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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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9
20:05:59 用户b3636 已问政 -
2
2026-08-06
09:18:05 古蔺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6-08-06
09:18:20 古蔺县公安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08-06 09:18:20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古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非常重视。现回复如下:
经查询核实,未发现你反映的川E8959A车辆2026年7月19日上午,在新体育中心广场外路段有违停违法行为。所有市民都是交通参与者,都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警务辅助人员发现违停车辆后,是通过《违法停车告知单》提醒车主,相当于通知你涉嫌违法了,而不是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违停乱象治理主要目的:一是规范道路秩序秩序,保障车辆、行人通行畅通,缓解交通拥堵;二是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乱停乱放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三是提升城市环境,治理无序停放乱象,维护道路整体美观,改善城市整体市容市貌形象;四是强化交通法治意识,引导驾驶人规范停放车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营造文明、畅通、有序氛围。
创造畅通、有序和文明美观的城市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共同治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违停治理还需要您的配合、支持,如果为了自己的方便随意停放车辆,古蔺城区将是无序、混乱的城市,交通事故将频发,市民的出行安全将得不到保障。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古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