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县喻寺镇供销社拒不支付货款
- 问政网友:用户37999
- 问政对象:喻寺镇
- 提问时间:2026-07-20 12:08:14
我公司与泸县喻寺镇供销社签订《建设菊花种植基地合作协议》,合同约定,由我公司提供种苗并负责回收菊花,我公司向喻寺镇供销社共提供150000株菊花苗,按照合同约定,每株菊花苗0.35元,供销社需支付我公司菊花苗款150000*0.35=52500.00元。由于供销社长期疏于管理导致菊花没有收成,我公司多次与供销社负责人沟通未果。请县政府协调解决,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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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2:08:14 用户3799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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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9:55:42 喻寺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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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20:06:54 喻寺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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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喻寺镇
- 回复时间:2026-07-21 20:06:54
酒城用户37999: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供销社长期拖欠账款”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贵公司提供的菊花苗没有具体数量,验收时喻寺镇供销社未签字确认。贵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指导且未告知高温气候条件下菊花停止生长的客观事实,导致菊花种植效益不理想。在菊花采摘时,由贵公司现场负责人与供销社商定由贵公司负责采摘销售,以此销售款抵扣菊花苗款,喻寺镇供销社不再支付菊花种苗费用。
7月21日上午原供销社负责人多次与贵公司联系,再次确认相关情况。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