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 问政网友:wgl2504341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4-18 09:22:47
本人在罗汉场有一套一层带院坝的房屋,土地证面积:205.16平方米、产权面积76平方米。现罗汉场棚户区拆迁改造,现街道拆迁组答复自家所属院坝不作补偿(不在赔偿范围内)。但本人查阅资料法规依据物权法第四十四条,是应当给予补偿的。 问:自家院坝拆迁赔偿不,怎样补偿,补偿标准和依据?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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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09:22:47 wgl250434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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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09:55:06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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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09:56:27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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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10:02:55 wgl2504341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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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4-19 09:56:27
龙马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
我中心在发现此类问题后已让罗汉街道积极进行统计。待统计后交区棚改会进行研究讨论。请被征收户耐心等待,待结果出来后,罗汉社区会通知您。感谢您对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