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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 问政网友:wgl2504341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4-18 09:22:47

本人在罗汉场有一套一层带院坝的房屋,土地证面积:205.16平方米、产权面积76平方米。现罗汉场棚户区拆迁改造,现街道拆迁组答复自家所属院坝不作补偿(不在赔偿范围内)。但本人查阅资料法规依据物权法第四十四条,是应当给予补偿的。    问:自家院坝拆迁赔偿不,怎样补偿,补偿标准和依据?

问政跟踪
  • 1 2016-04-18
    09:22:47
    wgl2504341 已问政
  • 2 2016-04-19
    09:55:06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6-04-19
    09:56:27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4 2016-04-19
    10:02:55
    wgl2504341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4-19 09:56:27

龙马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

    我中心在发现此类问题后已让罗汉街道积极进行统计。待统计后交区棚改会进行研究讨论。请被征收户耐心等待,待结果出来后,罗汉社区会通知您。感谢您对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