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转移
- 问政网友:北极星19821104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4-18 10:47:24
我朋友前几年在沿海企业上报,企业办理了养老保险,去年回泸州,就想把养老保险转移回泸州,当时提交了资料后,企业经办人员说他们会将朋友的相关参保情况转移回四川,不用自己再跑,现在想问一下朋友的养老保险转移回来没有,哪里可以查到;如果没有转移回来,户口是泸县的,要办理的话是在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联系电话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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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10:47:24 北极星1982110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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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11:16:16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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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15:12:11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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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15:32:41 北极星19821104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19 15:12:11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北极星19821104”,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以如上题目问政。“我朋友王顺平,……”。我们已收悉,现社保接续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我局系统数据,网友咨询的参保人王顺平,身份证号码:510521198501285856,未在我县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在我省户籍所在地或从事灵活就业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咨询人在泸县参保缴费后,可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向泸县社保局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社保局征收股,咨询电话:(0830)8170196。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