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好久能处理翡翠滨江违规安装充电桩事件?多久能拆除?
- 问政网友:153****3783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7-27 13:43:30
已经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反馈此事宜,得到了都是各部门的互相推诿,互相都说与自己部门无关,问题从未得到解决,要不就是自己的已经处罚,但是事情从未得到解决。
物业公司已经用物业费勒令恐吓业主,物业科表示因为地下室未验收,所以不关物业科事情。请问既然不关物业科事情,为何物业科要责令物业公司不再能继续盖章办理充电桩事宜。既然可以责令发通知处罚,为何不能拆除充电桩。全程互相推诿,事不关己。
地下室未验收一直都是业主的心病,多久能解决,从未有相关公示。除了官腔,毫无办事效率,一个老百姓的投诉得到了都是不关各部门的回复?那请住建局回复,到底是那个人来回复,请建议我到底应该投诉那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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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3:43:30 153****378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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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5:05:05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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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5:59:16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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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0:58:19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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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7:10:02 153****3783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回复时间:2026-08-06 10:58:1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江阳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好久能处理翡翠滨江违规安装充电桩事件?多久能拆除?”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物业公司已经用物业费勒令恐吓业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催收物业费的建议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进行物业费缴纳。如存在非法催收行为,建议业主留存证据上报我局或报警处理。
二、物业科表示因为地下室未验收,所以不关物业科事情。
请问既然不关物业科事情,为何物业科要责令物业公司不再能继续盖章办理充电桩事宜。
我局接到鸿通翡翠滨江业主反映,物业公司在为申请安装充电桩业主出具《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材料。依据《泸州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泸住建函〔2022〕198号)文件,第二条小区自用桩建设流程明确,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报装,必须由管理单位出具盖章版《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因鸿通翡翠滨江小区车库并未移交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现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遵照文件要求执行。严禁出具无效盖章材料。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
感谢您对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3108016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6日
网民朋友您好!
供电企业按照《泸州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根据用户在充电桩报装用电时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客户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车位租赁证明或产权人同意证明、小区管理单位出具的允许施工证明)正常开展装表接电业务。并根据《供电营业规程》第五章第六十九条: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应电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一、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二、逾期未交付电费超过三十日,经催交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三、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限未改善的。四、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干扰与妨碍,在规定期限内不采取措施的。五、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的。六、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的。七、违反安全用电、有序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八、私自向外转供电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立即中止供电:一、不可抗力与紧急避险。二、发现确有窃电行为并已告知将中止供电的。
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