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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尚西A区乱收水费 希望相关部门查实后处理

  • 问政网友:金坷垃
  • 问政对象: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6-07-30 19:37:49

合江县尚西国际乱收水费:

1、二次供水本来水费收的就贵些,还要额外收供水电费!

2、乱摊派水费给业主。

问政跟踪
  • 1 2026-07-30
    19:37:49
    金坷垃 已问政
  • 2 2026-07-31
    07:45:24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转交
  • 3 2026-07-31
    09:23:10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4 2026-08-07
    16:37:32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6-08-07 16:37:32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尚西A区乱收水费的问题”收悉,我单位已于7月31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户供水由合江水业有限公司负责,所在小区已完成一户一表供水改造。2026年6月25日,供水公司已在小区内张贴加盖公章的户表改造告知书。该小区此前为总表供水模式,周期为2023年5月至2026年6月改造完工,期间总表共计用水量190582吨,总表后分户分表用水量174296吨水,水量差额16286吨,水量差额主要是小区内部供水设施老化、老旧管网渗漏等问题造成。供水公司以各用户周期内实际用水量为基数,按照0.3元/吨的标准核算分摊水损费用。

依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城市供水企业对城市供水管网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另根据《四川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暂未抄表到户由转供水单位收取水费的,终端用户具备表计条件的按照政府规定供水价格执行,供水企业应当尽快抄表到户;终端用户不具备表计条件的可以暂按政府规定供水价格向供水企业交纳供水费用并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本次水损费用需由小区业主分摊缴纳。如您对分摊水量、核算金额存有异议,可前往供水公司营业厅申请复核。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8月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市政公用股

联系电话:0830-5231563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