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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请严格审查泸206H11钻井平台页岩气开采项目的临时用地申请,并不予通过

  • 问政网友:用户54269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26-07-30 20:54:33

 尊敬的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

您好!我是泸州市龙江村九组普通村民,今天特此实名向贵单位反映问题,恳请贵单位依法严格审查泸206H11钻井平台页岩气开采项目临时用地申请,依法驳回该项目用地审批,不予通过一切用地手续,守护我村耕地资源与村民合法权益。

近期,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入驻我村,推进泸206H11井场页岩气开采项目,拟通过租赁我村集体土地的方式占地施工开采。针对该项目临时用地事宜,我及村内多名村民坚决反对,该项目落地存在程序严重违规、侵犯村民权益、违规占用耕地等多项问题,完全不符合用地审批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本人及部分村民坚决不同意土地租赁,拒绝该项目占地施工。涉案土地是我家庭合法承包的耕地、农田,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我作为土地合法承包经营权人,从未同意将自有承包土地出租给该页岩气公司用于钻井开采项目,任何未经本人签字同意的土地租赁、用地协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代表本人真实意愿。

第二,村集体决策程序严重违法,协议签订无效,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本次页岩气项目临时用地涉及我村集体重大利益,关乎全体村民的土地权益、生产生活及耕地保护,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必须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经集体表决通过后方可推进。但村委会及村组干部从未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未开展民意公示、未组织村民表决,在绝大多数村民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私下与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临时用地协议。该行为严重违反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私自签订的用地协议违背全体村民真实意愿,属于违规无效协议,严重侵犯了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项目涉嫌非法占用耕地农田,违反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国家始终再三强调严守耕地红线、遏制非农化、保障粮食安全,明确严禁任何项目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普通耕地,严禁随意改变耕地农用性质。本次泸206H11钻井平台项目拟占用土地均为我村优质耕地和基本农田,属于粮食种植核心地块,并非闲置荒地、建设用地。该项目以临时用地为名占用耕地开展工业开采作业,擅自改变土地农用用途,违背国家耕地保护国策和粮食安全战略,属于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不符合临时用地审批的法定条件。

综上所述,泸206H11钻井平台页岩气开采项目临时用地事宜,存在村民未同意、决策程序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三大核心违规问题,用地审批基础不成立、程序不合法、合规性严重缺失。

在此,我郑重向贵单位提出诉求:恳请贵单位秉持依法履职、为民办事的原则,严格核查该项目全部临时用地申请资料,全面核查项目占地性质、审批流程、村民议事记录,依法认定该项目用地申请不合规,不予通过泸206H11钻井平台页岩气开采项目的所有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叫停该违规占地项目,依法保护我村耕地资源,维护普通村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杜绝违规侵占耕地、侵害村民利益的行为发生!

恳请领导核查处理,予以回复!

反映人:龙江村九组村民

日期: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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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6-08-10 09:49:39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请严格审查泸206H11钻井平台页岩气开采项目临时用地申请,并不予通过”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该项目临时用地申请资料。同时,经与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也未收到该项目临时用地申请资料。若后续该项目提交临时用地申请,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严格审查。

因您未预留完整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您,如有不清楚事宜请联系:0830-2589859。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