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公积金账户余额里面的钱,可否作为第二套房还贷,一年提取出来一次?
- 问政网友:jesse-wy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6-08-03 20:43:46
目前有一套房子在龙马潭区,公积金贷款还款中,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优先提取老公的,不足部分再提取老婆的,老婆的账户每月有剩余公积金。因为娃儿读书如果想在江阳区再买一套房子,是不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商贷?公积金账户余额里面的钱,可否作为第二套房还贷,一年提取出来一次?
问政跟踪
-
1
2026-08-03
20:43:46 jesse-wy 已问政 -
2
2026-08-04
15:40:1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6-08-06
17:12:5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6-08-06 17:12:59
尊敬的“jesse-wy”:
您好,您于8月3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或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贷款,您的公积金贷款暂未结清,新购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泸州市辖区内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房的,在购房时间一年以内可申请提取购房首付款,同时商业住房贷款还款满一年可申请提取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中心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zfgjj.luzho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