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城西校区标牌施工校方知情材质差异并投入使用近一年,全额拖欠货款
- 问政网友:徐飞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8-03 22:05:24
本人徐飞,系泸州嘉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我司中标江阳区华阳街道实验小学城西校区校园文化标牌项目(编号:LZSYXX20250805-2),双方于 2025 年 9 月签订合同,项目在 2025 年 12 月全部安装完工。相关标牌标识校方持续投入使用至今,货款拖欠时长已近一年。
标牌进场、安装施工全过程中,校方现场负责人清楚知晓部分标牌采用镀锌板、部分为不锈钢材质,双方已现场沟通确认。项目产品外观、工艺均符合要求,整体制作质量优于原定标准。倘若校方当时无法接受该材质方案,项目不可能持续施工、安装完毕。校方负责人现场提出方案:先行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后续结算时通过价格优惠、扣除材质差价方式协商处理。
项目完工后,校方发函要求拆除标识标牌。截至目前,校方并未委托专业权威机构开展质量鉴定。纠纷发生后,我司积极表态,自愿承担材质差价以及相应违约金,希望双方友好协商结算。但校方直接以材质不符为由喊拆除标识牌、全额拒付全部货款,开展实质性协商。
2026 年 7 月 16 日,我通过 12345 政务热线提交诉求(诉求编号:20260716000934),由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承办。该局书面答复声称:工作人员于 7 月 17 日致电联系本人,未能接通。客观事实:我全程未接到该局、学校任何相关来电,不存在漏接、无法接通情况。承办部门未向我方核实案件事实便直接办结工单,调查工作流于形式。案涉标牌校方未组织正式验收便擅自投入使用,依法应当视为验收合格。双方虽存在材质争议,但校方至今未启动权威质量鉴定。校方长期使用成品标识,即便存在材质分歧,仅可协商扣除差价、违约金,无权直接全额拒付标识款。我方始终主动愿意承担材质差价与合理违约费用,期待与校方平等协商结算。
项目交付校方使用长达一年,工程款迟迟无法回款,直接造成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巨大。现恳请栏目介入监督:
核查江阳区教体局所称 7 月 17 日呼出通话记录,核实是否真实联系诉求人;
督促学校正视 “施工期间已知晓材质情况、同意先行安装、后期认质认价结算” 的客观事实,与我方开展实质性结算工作;推动双方纠纷协调,在我方自愿承担材质差价、违约金的基础上,尽快完成项目款项结算。
附件:江阳区教体局 12345 办理结果截图、已投入使用的标识牌(已张贴照片)、签订合同、中标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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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2:05:24 徐飞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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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09:03:44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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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0:13:50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8-10 10:13:50
网民朋友:
您(泸州嘉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此前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泸州市实验小学城西学校标牌项目货款结算相关问题的工单收悉。
收到诉求后,我局第一时间牵头对接涉事学校开展核查协调工作。目前,泸州嘉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与实验小学城西学校自行沟通协商完毕,双方矛盾达成和解。该公司已于2026年8月8日向我局提交《撤回诉求申请书》,自愿无条件申请撤回本次问政诉求。
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江阳区教育体育局,电话:0830-3123592。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