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领秀江南二期物业不出具证明无法办理充电桩安装 希望相关部门出面解决
- 问政网友:793138088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8-04 10:01:09
蓝田街道领秀江南二期充电桩无法安装,物业不出具证明无法办理充电桩安装,一直推诿踢皮球说是开发商问题,佳欣物业公司既然入驻就应该全面了解才接收物业管理,属于服务业主就应该多方面协调解决问题,属于严重不作为。所以我到现在都还不敢买电车。希望政府部门出面解决问题,不是推诿、格式化回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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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0:01:09 79313808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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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6:01:54 蓝田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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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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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49 蓝田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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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14 793138088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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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8-10 16:30:49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领秀江南二期物业不出具证明无法办理充电桩安装,希望相关部门出面解决”网络问政已收悉,经街道业务部门核实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泸州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泸住建函〔2022〕198号)文件规定,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需要由充电运营商按需向属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报装,由管理单位出具《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办理。经核查,领秀江南小区二期车库并未移交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并非小区车库管理单位,不具备提供《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的权限,关于安装充电桩相关事宜,建议您咨询开发商(车库管理单位)进行办理。
我办工作人员于2026年8月6日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