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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可以休陪产假,公司不承认又该怎么办?

  • 问政网友:小民同学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6-08-06 10:53:22

公司以非正式员工为由不承认劳务派遣员有陪产假,特咨询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可以休陪产假,公司不承认又该怎么办

问政跟踪
  • 1 2026-08-06
    10:53:22
    小民同学 已问政
  • 2 2026-08-06
    17:19:50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3 2026-08-07
    14:59:52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6-08-07 14:59:52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男方享受护理假。如公司未予安排,您可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若公司拒不执行,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的规定,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纳溪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进行据实投诉,我局将依法处理。地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29号(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大院内),电话0830-4292787。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429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