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阳区滨江路四段长江花园临街门市长期被小区物业收取高价电费向供电局申请更换智能表被拒的情况反映
- 问政网友:用户0e866
- 问政对象: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提问时间:2026-08-07 05:49:10
关于江阳区滨江路四段长江花园临街门市长期被小区物业收取高价电费向供电局申请更换智能表被拒的情况反映
泸州市市长热线办公室:
我们是江阳区滨江路四段长江花园临街门市的业主,现就我们临街门市长期被小区物业违规收取高额电价向供电局申请更换智能表被拒一事反映如下:
由于我们属于小区临街门市,门市用电是接在小区变电箱的公共电表上,再由公共电表分线到各门市分电表上,所以我们的电费由小区物业代收。但小区物业却以线路损耗为由长期加价收费(正常用电电价在0.7元左右,小区物业收取1.08元),使我们门市业主长期承受这种高价电苦不堪言(门市一个月多支付的电费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对于这种物业乱收费的行为(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 422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终端用户到户电=电网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的税价合计电费总额÷电网企向转供由主体开具电费发票的对应用电量÷一线损率),损率据实计算,最高不超过6 (全省平均线损率)的规定) 的行为,经我们业主与物业反复沟通之后,物业于今年6月终于同意由我们业主自已向供电局申请更换智能表。
因此,我们这些愿意改造用电智能表的门市业主便收集了门市的产权证等资料,于今年6月份向所在的供电局提交了智能表改造的申请。供电局大厅受理了申请并排出了一名汪(或许姓江)姓工作人员到小区看了现场。该工作人员看现场后就施工一事说换表必须换线路,并且必须由我们业主出费用,还要在外面请有施工资质的工程队来施工。于是我们立马就联系了外面的施工队到现场制定了施工方案并造了施工预算,还确定于8月初开始施工。
但到了施工约定的时间,施工方却说那位电业局的汪(或江)姓工作人员以“申请用电改表的门市不是全体门市,怕改造后余下不同意现在改造的门市今后想改造时会给供电局带来麻烦,因此领导会不批准我们的改造申请。”为由拒绝了我们的用电改表的申请。
对此解释,我们门市业主极为愤怒,认为这是极不公平的,理由如下:
1、作为取得了产权的合法业主,享受公平、合理的、平价的用电权,本就是我们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并且我们愿意出合理的费用换表,供由局凭什么不同意我们的申请?
2、同样小区门市业主,在前些年有近一半的门市因为承受不了高额的电价,已经更换了智能表。他们当初在申请时也还有一半的门市不知情没参与申请,为什么供电局就可以批准他们改电表?凭什么他们可以享受的用电权益我们却不能享受?
3、更换、改造智能表,本就是供电局应该为民服务的事,为什么供电局不为我们主动更换智能表?就算担心产生费用不单独为门市每户更换,也应该将咱们门市共用的主表更换成智能表。供电局为什么不作为而让我们每月多支出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的高价电费?
4、本来换一下主表就可以完成的事,供电局非要让我们业主必须要更换全部从变电箱到门店的所有线路,让我们冤枉多花好几万的费用,理由是怕不换新的电线今后会有安全隐患。那么请问供电局,现在我们没换表就没隐患,为什么换表后就会担心有隐患?既然担心有隐患,为什么供电局不早点来更换线路消除隐患?
5、改造和更换智能表本就是供电局的责任和义务,供电局凭什么要让我们普通的老百姓花冤枉线去请施工单位来施工?
6、联系、解释和动员门市业主改造智能表,本就是供电局的工作,凭什么要让我们业主去动员去解释去联系其他业主?而我们也做了这些工作,那些少数不愿改表的用户,其实都是怕出钱才不愿改。而我们已经尽力了,该联系的联系了,该解释的都解释了,但别人就是不愿意,我们有什么办法?为什么供电局要为这部分少数不想出钱的用户而不作为,损害了我们大多数门店用户的利益?
7、由于供电局不作为,让我们多花的高价电费该由谁承担?现在营商环境这么差,我们都在苦苦支挣,每月都在亏损,高价电费占了我们的大部分费用,让我们苦不堪言,我们的苦谁来解决?现在国家都在讲要支持实体,为什么供电局要为难我们?
以上事实就是我们的具体情况,希望市长热线办公室能为我们作主,为我们老百姓解决此事。
滨江路四段长江花园临街门市愿换智能表的全体业主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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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08-07
05:49:10 用户0e866 已问政 -
2
2026-08-14
14:37:21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受理 -
3
2026-08-14
14:37:56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 回复时间:2026-08-14 14:37:56
经核实,问政人反映的滨江路四段长江花园临街门市目前由江阳供电中心公变内低压总表+物业分户转供的方式供电。其中,低压总表表计出线及用户侧电力设施产权属于客户资产。
原有商家表计分散安装,需要对相关出线进行改造方满足集中装表条件。低压商业合表分户改造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推进”“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由商业客户自行承担由于分户业务引起的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并应提供以下资料:(1)商业合表区内所有客户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2)合表内改造到户的客户房屋产权证明;(3)涉及改造的商业户数、面积清单,以及业主姓名、证件信息、联系方式等资料;(4)涉及配电设施改造的,还应提供房屋、配电设施改造部分产权方和物业管理方同意的书面意见。
该小区商铺共20户,目前具备改造意愿的共计17户,剩余3户。其中1户不同意出资改造,2户无法联系。
江阳供电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调沟通,解释相关政策,积极推动改造工作。待资料完备后,工作人员将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改造方案,问政人可联系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施工。待改造完毕后江阳供电中心将尽快进行分户装表接电。
后续问政人如遇用电方面的问题,可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13909088507咨询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