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收到四川兴叙水业欠费、滞纳金短信通知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dwssad
- 问政对象: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8-10 10:47:50
今早收到四川兴叙水业短信通知 欠水费了 点进去看欠了184 收了我大概10多元的滞纳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1:四川兴叙水业有没有资格收滞纳金?
2:四川兴叙水业的提醒义务是否尽到了?为什么不能提高短信通知的阈值,在欠费发生前就通知缴费?
3: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收滞纳金了,四川兴叙水业有没有主观故意收取滞纳金的目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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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0:47:50 dwssad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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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12:36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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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35:51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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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1:35:32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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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2:19:36 dwssad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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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8-14 11:35:32
网民朋友:
您反映的“关于收到四川兴叙水业欠费、滞纳金短信通知相关问题的咨询”的留言已收悉。为解决您的疑问,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供水公司于2025年11月-2026年8月共计向您发送了提醒短信3次,并在您的居民楼下张贴了催缴通知。按照供水合同中第七条约定:用水人逾期未交付水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交费的5‰向供水公司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水费本金。对此您还有疑问可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到供水公司核查相关佐证资料,电话:18989121036
咨询地址:叙永县叙永镇陶环路建设大厦
咨询联系电话:18989121036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