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山体滑坡导致房屋摧毁,现政府安排第三方公司进行修建,诉求……
- 问政网友:用户71878
- 问政对象:大石镇
- 提问时间:2026-08-11 09:54:16
在2025年8月份因自然灾害,房子被摧毁,政府安排家中父母在旺龙村村委会暂住,原住房已被政府推平,在此期间大石镇政府只是口头承诺说有15万赔偿,具体时间发放,并没有出红头文件表明,截止2026.08.10政府联系第三方公司四川华府乡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到家签订合同,未进行招标,费用走的私人账户未走对公账户是收据并未有发票。建筑公司说工程总费用26.6万,但在合同中未说明建筑材质,资质,土地性质,未承诺交房时间,若建筑烂尾楼,政府并没有应对措施,老百姓的钱全打水漂。政府表明房子钱暂时自己垫付,到时候赔偿15万,但具体多久到款未说明。家中父母已经60岁高龄,本是民生工程,造价却高到把养老钱全部投入,甚至煽动群众钱不够可进行贷款。大多数老年人已经失去劳动力,产生贷款的钱压力给到子女。诉求:
1、请市级督促大石镇、叙永县,书面告知15万元地质灾害补助完整兑付条件、预计拨付时间;
2、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该15万补助验收合格后直接拨付代建单位抵扣房款
3、书面明确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原冲毁宅基地处置政策;
4、本人家庭因泥石流灾害房屋全部损毁,财产损失严重,家庭经济困难,属于受灾困难群众。恳请政府核查家庭实际情况,落实地质灾害困难受灾户相关帮扶政策,申请对安置房个人自筹部分予以减免或者争取叠加困难补助,降低自筹负担;如不能减免,恳请协助对接灾后低息信贷、民政临时救助;同时恳请研究困难户补助预拨付,减少个人大额垫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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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09:54:16 用户7187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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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6:15:28 大石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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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20:28 大石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大石镇
- 回复时间:2026-08-17 18:20:28
市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大石镇红洞桥村滑坡安置重建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群众可享受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选择集中安置方式的群众,按照15万元/户进行补助,补助款分为两笔发放。对于集中安置点建筑公司,当前第三方建筑公司由自建委员会推荐,非政府联系,建设工程总费用由群众选择方案计算得出,群众也可自行寻找建筑公司。对您的述求进行如下回复:
1.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相关文件,您可到大石镇自然资源规划所了解。
2.根据地灾避险搬迁指南要求,15万元/户补助款,需分为两笔拨付,第一笔资金,群众签订搬迁协议、房屋权属信息、房屋拆除、土地复垦等后,完成镇、村、社三级公示,提供相关资料及照片,经属地乡镇初验,县级验收核实后,拨付资金4万元/户。第二笔资金,需房屋建设完成、达到入住条件,经属地乡镇、县自规局、县住建局核实且上级资金到位后,可拨付资金11万元,且两笔资金直接拨付到群众社保卡内。当前旺龙村内经县级验收合格的地块,相关资料已上交县级部门。对于补助款直接抵扣房屋建设工程费用,经与自建委员会了解,可采取补助款拨付到账后,支付建设费。
3.安置点的宅基地手续由镇村两级统一协助办理,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其原宅基地自动失效,相关宅基地政策可到大石镇农业农村办咨询。
4.受灾困难群众可根据个人相关情况,前往大石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相关政策,已享受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的群众不能同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藏区新居、彝家新寨、易地扶贫搬迁、大中型水库移民解困等补助资金政策。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拨打大石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830-6566939。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