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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土地承包证上,需要到有关部门去添加孩子的名字不?

  • 问政网友:走去钓鱼
  • 问政对象: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6-08-11 11:21:06

请问本次土地延续之前的承包制度,我家里现在有新生的孩子,土地承包证上,需要到有关部门去添加孩子的名字不?如果需要添加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

问政跟踪
  • 1 2026-08-11
    11:21:06
    走去钓鱼 已问政
  • 2 2026-08-17
    17:43:16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26-08-17
    18:06:31
    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4 2026-08-18
    13:17:28
    走去钓鱼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6-08-17 18:06:31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相关政策规定,二轮土地延包严格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会因家庭新增新生儿而额外增加承包土地面积。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管理,新生儿户口落户本村且被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自愿申请登记为该户土地承包共有人,平等享有户内原有承包土地的相关收益权益,添加共有人不作强制要求。

办理渠道分两个阶段:一是在二轮土地延包入户摸排、合同签订期间,您可直接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组延包工作小组申报新生儿相关信息,经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在延包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共有人栏目予以登记。二是待二轮延包工作全面完成以后,如您需要新增共有人,可携带户口簿、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材料,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逐级上报至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办理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及换证手续。

感谢您对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不清楚的疑问,可再咨询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改革与宅基地管理股0830-4217067。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