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鸿公司出租汽车经营者扰乱市场 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核查
- 问政网友:用户89038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6-08-12 10:23:52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诉求
关于规范“好约车”平台巡游车一口价宣传营运的诉求
主管部门领导:
近期“好约车”平台借助巡游出租车名义,通过抖音、线下二维码广泛推广巡游出租车一口价、特惠价订单模式,引起全市广大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强烈担忧。
一、存在主要隐患
1、极易扰乱主城区营运秩序。水井沟等客流集中区域扬招场景下,乘客会主动询问车辆是否享受一口价优惠,非低价车辆遭到拒选,滋生驾驶员之间恶性低价竞争。
2、容易引发大量司乘矛盾与市民投诉。巡游出租车法定营运方式为打表计费,大范围推广一口价,会造成市民对出租车定价规则认知混乱,频繁产生纠纷投诉。
3、运价调整、优惠营销应当统一纳入监管。此前沟通明确,巡游出租车运价浮动、优惠活动,必须按照政策要求完成报备,在监管框架内实施。若单一平台先行自主推行一口价,容易打破现有行业平衡。
二、驾驶员诉求
1、恳请主管部门提前介入核查,对该平台宣传、营运模式开展合规审查,厘清巡游出租车开展一口价活动是否符合现行出租汽车管理相关规定。
2、坚持行业公平原则:如若政策允许巡游车线上开展优惠活动,应当面向全部巡游出租经营者开放,不能仅单一平台独享;我们巡游车专属电召平台《酒城出租》同样计划推出合规惠民优惠方案(如线上订单立减等),希望同等对待、统一规范。
3、在平台8月18日正式上线前出台引导、管控措施,提前规避上线后爆发行业矛盾,稳定巡游出租车经营环境。
全体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期盼主管部门予以重视、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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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0:23:52 用户89038 已问政 -
2
2026-08-12
18:03:59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3
2026-08-19
09:11:37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6-08-19 09:11:37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启鸿公司出租汽车经营者扰乱市场 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核查”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泸市交规〔2025〕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巡游出租汽车提供网约信息服务的,应当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管理规定,可以按照网约车标准计价。
您反映的“近期‘好约车’平台借助巡游出租车名义,通过抖音、线下二维码广泛推广巡游出租车一口价、特惠价订单模式”情况基本属实。“好约车”平台在我市已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属于我市的合规网约车平台。近期,我市主城区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自愿将所属车辆注册进入该平台,通过平台接单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按网约车运价规则计价(相关运价机制已按规定进行报备),探索巡游出租汽车“巡网融合”发展模式。针对该平台在宣传推广中的用语问题,我局已约谈“好约车”泸州分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内容审核,规范宣传用语,禁止使用可能引发误解的表述,禁止虚假宣传,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鼓励巡网深度融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也致力于维护巡网良好运营环境。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推广95128、酒城出租等电召服务,与滴滴、高德等聚合平台合作等,旨在拓宽驾驶员接单渠道,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符合市民出行需求、行业发展需要的巡网深度融合发展。
为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市民出行需求,我市已启动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工作。调整完成后,将在政策框架内支持巡游出租汽车在线下打表计费和电召服务中依法依规开展优惠活动。目前,相关工作正按程序依法依规推进,调整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布。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