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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多人使用电、网、地笼等违法工具捕鱼并进行明目张胆的售卖 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巡查

  • 问政网友:用户e8269
  • 问政对象:市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6-08-12 20:55:53

尊敬的政府部门您好,从实施十年禁渔政策以来,我看到我的家乡马蹄旁的赤水河流域水生物资源恢复的越来越好,这几天在各媒体平台也看到了云南关于恢复赤水河源头水生物种群的诸多报道。但是近段时间以来,据我所知赤水河流域从叙永县赤水河镇至古蔺县马蹄镇流域有多人使用电、网、地笼等违法工具捕鱼并进行明目张胆的售卖,导致现在的河边已经看不到鱼群的身影,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巡查,将重点放在后半夜,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6-08-12
    20:55:53
    用户e8269 已问政
  • 2 2026-08-21
    17:24:13
    市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26-08-21
    17:29:03
    市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4 2026-08-21
    18:18:56
    用户e8269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6-08-21 17:29:03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多人使用电、网、地笼等违法工具捕鱼并进行明目张胆售卖"情况已收悉,我局第一时间统筹赤水河流域叙永县、古蔺县农业农村部门,部署核查工作,联动多方力量实地处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场核查处置情况

收件后,叙永县、古蔺县农业农村局抽调渔政执法人员,联合辖区公安、赤水镇、马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赤水镇、马蹄镇辖区赤水河重点河段开展突击巡查摸排。经多时段现场检查,本次巡查过程中,未发现非法捕捞作业行为,未查获现场售卖野生河鱼的情形。

二、长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一直把赤水河流域生态管护、十年禁渔工作摆在生态治理重要位置,常年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今年以来,赤水河流域农业农村部门聚焦电捕、地笼布设、违规网具捕捞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日间巡河、夜间零点行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移送公安追责,充分发挥案件惩戒震慑作用。目前已办结赤水河流域行政处罚案件7件、跨省电鱼刑事案件1件,被告黄某、兰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拘役三个月,并共同承担生态修复费用353694元。

三、源头防控宣传管控举措

全市赤水河流域农业农村部门始终紧盯“捕捞端、销售端”双向管控,一方面依托河道巡查、乡镇赶集宣传、入户走访等契机,向沿河村民、沿河餐饮经营户宣讲《长江保护法》《渔业法》及赤水河流域禁捕管控细则,明确非法捕捞、收购、加工、售卖天然河道渔获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今年7月叙永县在赤水镇开展了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活动,组织周边群众现场旁听庭审,以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从思想层面筑牢群众护渔守法防线。

四、下一步长效管控措施

加密赤水河段错时巡查、夜间伏击频次,依托智慧渔政监控平台实时预警,重点盯防凌晨、深夜高发时段;常态化开展沿河商户、村组群众普法宣讲,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护渔守法意识。

如您后续发现非法捕捞或者售卖交易野生鱼的行为,可留存照片、视频证据,拔打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3190360、叙永县6235171、古蔺县7102121,我们将快速到场核查处置。

衷心感谢您对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的监督、建言与支持!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