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泸县交警大队、兆雅派出所个别交警执法不公、程序错漏、证据不严
- 问政网友:小村民一枚
- 问政对象: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08-13 21:00:08
一、2026年6月23日早上,在万得路兆雅至太伏方向古佛村一村卫生室拐弯处,一电动摩托车超速过弯侧滑,相关交警为化解事故,包庇无证、无保险、超速的电动车车主,强行欲为我车定责,理由是我在过弯时减速躲避右侧一停驻的摩托车障碍物,向右短暂占道通行,说我影响了电动车行驶,实则我占道时已减速观察左侧无来车,且我回到车道后一段时间才与电动车会车,电动车前后均无受影响刹车、减速等动作,行驶飞速。我车占道与她摔倒无因果关系。刚开始自行车主和兆雅派出所民警未主张我车有责,故事发27天后才电话通知我此事故,后泸县交警大队仅通过视频主观臆断我车有责。(有视频为证)
二、8月13日,我配合兆雅派出所调查,交警董某不按我真实表述记笔录,不将我的无责表述、减速观察通行情形如实记入笔录,且强行引导、记录我避让路边停驻的摩托车为“超车”行为,我对此表示抗议。
三、在我明确表示下周已安排外出休假(机票酒店早已定),申请提前或推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董某在我拒绝在不符实际的笔录上签字后,心生不满,报复性表述会趁我下周不在泸州时强制为我划定责任,让我无法在3个工作日申请复议。
四、证据存在瑕疵:未鉴定对向车辆车速、是否挂牌等情况,仅鉴定我车未超速;无直接证据表明我车对事故车行驶造成影响,仅几名民警会议研讨通过(会前已统一意见)。
五、我配合交警调查时,交警引导性让我认责,说出“算了,当做好事”“你就吃点亏嘛”“帮助弱势群体”等话语让我认责。(有录音为证)
-
1
2026-08-13
21:00:08 小村民一枚 已问政 -
2
2026-08-21
10:20:42 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6-08-21
17:41:11 泸县公安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08-21 17:41:11
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你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投诉泸县交警大队、兆雅派出所个别交警执法不公、程序错漏、证据不严》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问政中反映的交通事故,交管民警结合调查和现场视频已进行责任划分和认定,您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管支队提请复核申请。
感谢您对泸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关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县”,在工作日内留言咨询,我们会及时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