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初次无证驾驶被查 希望能够予以警告教育或者酌情降低处罚标准
- 问政网友:177****7707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8-14 09:34:14
本人初次在乡村道路行驶时被交警核查驾驶证,当时我尚处于驾驶证备考阶段。现场执勤民警开具处罚单据,未当场告知罚款金额,我也未在处罚文书上签字。后续我按要求前往交警队办理处理业务,前台告知需罚款一千元。
我是普通农民,一千元对农村家庭而言负担较重。本次属于首次被查处,恳请领导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量,希望能够予以警告教育或者酌情降低处罚标准。若处罚一百元,已足以对我起到警示作用,今后我绝不敢再无证驾车上路,望市级领导予以核实评判。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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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09:34:14 177****770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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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0:47:5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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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0:46:45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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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8-20 10:46:45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部门非常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6年8月1日10时许,问政网友在未取得对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行经蓝田街道辖区道路时,被辖区交管大队查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现场执勤人员对网友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向网友出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告知其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需按规定前往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考虑到未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辖区交管部门在法定裁量权限范围内,对网友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对其进行行政拘留,该处罚已在法定范围内予以酌情从轻考量。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