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翰林郡商品房变为保障性住房及扣押房产证申诉
- 问政网友:奉泽明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8-14 18:03:22
翰林郡是以商品房卖给我们,物业费按照1.5元/平方,收费,目前准备把剩余部分房子变为保障性住房,小区性质变了,影响我们整个小区房子的性质和形象,且由商品房变为保障性住房未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2.我南区18-2-2501房贷已还完,房产证不给我,要求我上缴所有物业费才能拿房产证,物业费能更房产证绑定吗,不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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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8:03:22 奉泽明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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