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农村自建房从修建完工到现在已经整整四年了都没有拿到该房屋的相关房产证明
- 问政网友:用户3f458
- 问政对象:分水岭镇
- 提问时间:2026-08-17 18:40:54
你们好!我是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十社的村民,我的房屋是原地旧(危)房修建,2021年向村镇相关部门申请,经上级批准,在2022年2月份动工修建,3月份,镇、村相关领导到现场复核验收,同年6月份修建完工的。从修建完工到现在已经整整四年了,都没有拿到该房屋的相关房产证明,请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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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40:54 用户3f45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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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9:04:47 分水岭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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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9:05:44 分水岭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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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分水岭镇
- 回复时间:2026-09-01 09:05:44
您好!关于您反映江阳区分水岭镇青锋村十社原址旧(危)房修建后未拿到房屋相关产权证明的问题,我镇交由镇自规所和农业农村办进行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农业农村办核实,您户于2021年按规定向镇相关部门提出建房申请,经镇农服中心会同自规部门及镇村建中心现场踏勘,符合农村建房相关要求,发放了批准文书,已于2022年6月修建完工。
经与问政当事人沟通,其咨询的关于“房屋相关产权证明的问题”,如需办理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需当事人带上宅基地批准手续、规划/建设核实(验收)材料、权籍调查、身份及宅基地权属等资料,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按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办理。
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批准修建文书、验收相关资料等,先到分水岭镇自规所(或镇便民服务窗口/村两委)咨询并补齐申请资料;由镇自规所牵头,会同农业农业农村、村建及村级组织核实档案并协助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也可直接向江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理进度和所需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