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领地兰台府小区内的居民住宅被开设托管中心否合法合规?
- 问政网友:熊思旗
- 问政对象: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
- 提问时间:2026-08-18 20:19:47
收到宣传传单印发江阳区茜草街道领地兰台府小区11号楼一单元201开设了托管中心,请相关部门核实,该地点是小区内居民住宅,居民楼,非商业用房,根据了解: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做托管赚钱),必须取得本栋楼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书面同意,不是多数同意,是全部同意,少一户不同意,法律上就不能商用,所以该托管中心在小区居民楼内是否合法合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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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19:47 熊思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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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1:22:08 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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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1:15:29 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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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1:17:30 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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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1:20:39 熊思旗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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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
- 回复时间:2026-08-20 11:17:30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领地兰台府小区居民住宅内开设托管中心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于8月19日对该问题开展现场核查,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居民住宅小区住宅场所不符合校外托管机构开办条件。该场所负责人前期已开展托管招生宣传工作,受学校尚未开学影响,暂未实际开展托管经营服务。
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我局已对该招生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要求其立即停止全部招生宣传行为,在未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达到开办条件前,严禁开展校外托管相关经营活动。
后续我局将持续关注该点位情况,加强辖区校外托管场所巡查排查,切实防范相关安全风险。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泸州市江阳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0830-3123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