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在江阳区吉美佳买到过期食品,希望部门领导严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 问政网友:东川十里春
- 问政对象:茜草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8-19 18:45:37
2026年8月19日我在吉美佳买到过期食品,买到一瓶饮料,打开后饮用是酸的,发现保质期过了,于是我去找店家要求赔付,店家问我的赔付需求是多少,我说600元,店家便开始推卸责任,后来商家给出两个选择,1.退一赔三 2.赔偿200元,我并不接受,因为过期饮料我已经喝下去了,而且我全程有录音,商家还把过期食品说成临期食品试图混淆消费者,而且我上赢火虫上面看到该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疑似过期,希望部门领导严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别让消费者寒心不再相信执法部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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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8:45:37 东川十里春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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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9:52:13 茜草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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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45:32 茜草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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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02:13 茜草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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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茜草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8-27 18:02:13
关于在江阳区吉美佳买到过期食品 希望部门领导严查 还消费者一个公道的回复
李女士: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反映的“在江阳区吉美佳买到过期食品,希望部门领导严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6年8月27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网络问政之前已在全国12315平台反映了此问题。在12315平台上我部门告知已经受理,并会联系双方组织调解,开展调查。2026年8月27日,我部门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了您,并告知了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茜草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30-7371359
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