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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在江阳区吉美佳买到过期食品,希望部门领导严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 问政网友:东川十里春
  • 问政对象:茜草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8-19 18:45:37

2026年8月19日我在吉美佳买到过期食品,买到一瓶饮料,打开后饮用是酸的,发现保质期过了,于是我去找店家要求赔付,店家问我的赔付需求是多少,我说600元,店家便开始推卸责任,后来商家给出两个选择,1.退一赔三  2.赔偿200元,我并不接受,因为过期饮料我已经喝下去了,而且我全程有录音,商家还把过期食品说成临期食品试图混淆消费者,而且我上赢火虫上面看到该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疑似过期,希望部门领导严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别让消费者寒心不再相信执法部门

问政跟踪
  • 1 2026-08-19
    18:45:37
    东川十里春 已问政
  • 2 2026-08-20
    09:52:13
    茜草街道 已转交
  • 3 2026-08-27
    17:45:32
    茜草街道 已受理
  • 4 2026-08-27
    18:02:13
    茜草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茜草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8-27 18:02:13

关于在江阳区吉美佳买到过期食品 希望部门领导严查 还消费者一个公道的回复

李女士: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反映的“在江阳区吉美佳买到过期食品,希望部门领导严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6年8月27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网络问政之前已在全国12315平台反映了此问题。在12315平台上我部门告知已经受理,并会联系双方组织调解,开展调查。2026年8月27日,我部门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了您,并告知了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茜草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30-7371359

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