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因离婚原因 欲将户籍从龙马潭区特兴迁回原籍杨九两河村
- 问政网友:用户8f129
- 问政对象: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08-20 12:24:19
因离婚原因 我想户籍从龙马潭区特兴迁回原籍杨九两河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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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2:24:19 用户8f12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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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0:20:31 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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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40:47 泸县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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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08-21 17:40:47
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你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因离婚原因 欲将户籍从龙马潭区特兴迁回原籍杨九两河村》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泸州市户籍政策中直系亲属投靠迁入项中的规定,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若无直系亲属可投靠,但原籍有合法住房的,可单独立户。了解到您在原籍无直系亲属可投靠,同时也无合法住房,所以不符合离婚回原籍的情况。
感谢您对泸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关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县”,在工作日内留言咨询,我们会及时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