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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因离婚原因 欲将户籍从龙马潭区特兴迁回原籍杨九两河村

  • 问政网友:用户8f129
  • 问政对象: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08-20 12:24:19

因离婚原因 我想户籍从龙马潭区特兴迁回原籍杨九两河村

问政跟踪
  • 1 2026-08-20
    12:24:19
    用户8f129 已问政
  • 2 2026-08-21
    10:20:31
    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6-08-21
    17:40:47
    泸县公安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08-21 17:40:47

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你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因离婚原因 欲将户籍从龙马潭区特兴迁回原籍杨九两河村》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泸州市户籍政策中直系亲属投靠迁入项中的规定,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若无直系亲属可投靠,但原籍有合法住房的,可单独立户。了解到您在原籍无直系亲属可投靠,同时也无合法住房,所以不符合离婚回原籍的情况。

感谢您对泸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关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县”,在工作日内留言咨询,我们会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