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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在省外大学毕业后档案应该怎么处理?

  • 问政网友:听话的小羊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4-19 19:38:49

我是一名在辽宁省读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档案是怎么处理的?学校给我们发了一份就业协议书,需要人事局盖章,我想问一下合江县人事局接不接收大学生档案?

问政跟踪
  • 1 2016-04-19
    19:38:49
    听话的小羊 已问政
  • 2 2016-04-20
    15:38:18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6-04-22
    11:05:56
    合江县 已回复
  • 4 2016-04-25
    20:22:47
    听话的小羊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4-22 11:05:56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

你所咨询的关于“在省外大学毕业后档案应该怎么处理”的网络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大学毕业生毕业前找到就业单位的,可将档案挂靠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未找到工作单位的,学校会默认将档案寄回原籍,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到规定地点报到。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如你在合江县内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可按协议要求到我县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如果工作单位在合江县外,应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