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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尽快出台泸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的建议

  • 问政网友:用户bc164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6-08-21 15:20:25

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明确规定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目前,成都市已出台相应配套政策。

然而,本人于8月21日致电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工作人员明确回复,泸州市现行政策暂不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相关政策尚未与国家最新规定衔接。

为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作用,建议泸州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推动地方政策与国家规定有效衔接,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


问政跟踪
  • 1 2026-08-21
    15:20:25
    用户bc164 已问政
  • 2 2026-08-21
    15:51:1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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