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尽快出台泸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的建议
- 问政网友:用户bc164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6-08-21 15:20:25
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明确规定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目前,成都市已出台相应配套政策。
然而,本人于8月21日致电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工作人员明确回复,泸州市现行政策暂不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相关政策尚未与国家最新规定衔接。
为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作用,建议泸州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推动地方政策与国家规定有效衔接,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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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5:20:25 用户bc16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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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5:51:1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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