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高速路占地补偿有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momo0720
- 问政对象: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26-08-24 10:14:57
你好,我父亲今年70岁,农村户籍;母亲70岁罹患肺癌,城镇户籍,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目前家里正逢高速路占地,我家被占了约2亩左右,按照村上宣传,我父亲可选择社保安置。我们想咨询的是如果我父亲选择社保安置,是否必须要农转非,转为城镇户口?2.考虑到我家庭情况,可否按照泸市人社发〔2021〕6号规定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如果可以,是否也必须要农转非转为城镇户口?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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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0:14:57 momo072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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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6:15:07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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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21:40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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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6-08-27 16:21:40
“momo0720”网友:
您好!
您通过问政服务平台咨询“关于高速路占地补偿有关问题的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22〕4号)第三章被征地人员安置的规定,享受安置人员年满16周岁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后,纳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因此,您的父亲需在办理农转非后,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另根据泸市人社〔2021〕6号文件规定,征地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自愿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1)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2)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满15年;(3)在校学生;(4)患重大疾病等其他需一次性领取的情形。因本次准备纳入安置的人员是您父亲,若您父亲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
如有疑问请咨询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土地统征和储备股,联系电话:0830-819128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