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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前段时间读幼儿园大班有免保教费的政策 现在(2026年9月期)还有没有?

  • 问政网友:2807936628
  • 问政对象:泸县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8-24 14:41:40

据了解泸县前段时间读幼儿园大班有免保教费的政策。请问现在(2026年9月期)还有没有免保教费的政策?

如果免保教费,幼儿园以读其它兴趣班为由(占用的却是正常上课时间)另外收取费用,这是否合理合法?听说之前不知哪个幼儿园就存在此类事情。

问政跟踪
  • 1 2026-08-24
    14:41:40
    2807936628 已问政
  • 2 2026-08-25
    09:29:39
    泸县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26-08-28
    09:19:55
    泸县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4 2026-08-28
    09:24:47
    2807936628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8-28 09:19:55

尊敬的“2807936628”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平台”咨询“免保教费政策相关”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安全管理股调查核实,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2026年秋期是否还有免保教费政策”的问题。此项政策已纳入常态化保障,2026年秋期将继续全面落实。根据四川省统一部署,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已正式实施“学前一年(大班)免除保教费”政策。2026年秋期,我县将严格依照规定,持续、足额落实此项惠民政策。享受对象:全县公办幼儿园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中,当年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已注册学籍的大班(含混龄班大年龄段)在园幼儿。减免标准:公办幼儿园按核定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级别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予以减免,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关于“如果幼儿园以兴趣班名义占用正常上课时间另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此类行为明确违规,不合法、不合理。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幼儿园严禁在正常保育教育时间内,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幼小衔接班等任何名目,另行向家长收取费用。正常教学时间内组织的活动均属于保教工作基本内容,所需成本已纳入保教费成本核算,不得拆分另行收费。如您发现我县任何幼儿园存在占用正常课时开办兴趣班并额外收费的情况,请您第一时间向我局提供相关情况,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督促清退违规款项。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咨询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管理股,咨询电话:0830-819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