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发布的三供一业资产移交公开公告,记载内容与实际移交档案不一致,公开信息失实
- 问政网友:胡友祥
- 问政对象:市国资委
- 提问时间:2026-08-26 11:08:34
举报人:小区业主
被举报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举报事项:市国资委发布的三供一业资产移交公开公告,记载内容与实际移交档案不一致,公开信息失实。
事实与理由:
泸州市国资委对外公开发布三供一业资产移交公告。结合永宁街道官方答复、移交档案线索,可以看出公告记载内容,与实际资产移交现状存在矛盾。公告作为面向社会的公开工作文件,应当与原始移交档案保持一致。目前公告内容和属地街道处置口径冲突,造成群众无法识别资产真实移交状态,侵害群众知情权。
举报请求:
1、请求核查该份移交公告,比对公告内容与三供一业原始移交档案,核实公告记载是否属实。
2、如公告存在记载错误,请求予以更正或者书面说明差异。
3、将核查结果书面反馈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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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1:08:34 胡友祥 已问政 -
2
2026-09-11
17:18:32 市国资委 已受理 -
3
2026-09-14
15:46:39 市国资委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国资委
- 回复时间:2026-09-14 15:46:39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有话请你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市国资委发布的三供一业资产移交公开公告,记载内容与实际移交档案不一致,公开信息失实”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国资委发布的三供一业资产移交公开公告”为2020年10月29日市国资委官网发布的报道,名为《打造民生宜居梦 牢记初心显担当——泸天化纳溪片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工作即将全面完成》,报道显示“泸天化从2018年8月正式启动至今已完成与接收方签订分离移交改造协议;管理业务及资产无偿移交协议已签订”。该报道中提到的协议指的是泸天化集团为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工作,于2018年12月分别与兴泸水务公司、兴泸燃气公司、国网四川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签订的供水、供气、供电资产无偿移交与业务管理移交协议、分离移交改造协议,以及与泸州佳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物业分离移交改造协议。
2024年9月与永宁街道签订的《原泸天化职工家属区物业服务交社会化管理涉及资产交接协议》,系因四零四小区符合旧城改造相关要求,于2023年初被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并实施改造工程,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而签订。该协议涉及的是包含四零四小区在内的10个职工家属区共50处物业服务用房及公共区域的管理权与使用权移交,不涉及资产所有权划转。
综上,2018年协议与2024年协议为不同阶段、不同性质、不同内容的两份协议,不存在矛盾。国资委官网发布的《打造民生宜居梦 牢记初心显担当——泸天化纳溪片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工作即将全面完成》报道的是泸天化集团2018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
相关处理情况已通过电话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