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药学专业实习供给单位与专业严重不匹配,申请自主实习被限制
- 问政网友:用户16002
- 问政对象:泸州医疗器械职业技术学院
- 提问时间:2026-08-27 19:37:14
本人是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药学专业在校学生,学校当前提供的实习可选单位仅有几家电子厂企业,岗位大多为流水线作业,和药学专业培养目标、专业课程完全不匹配,无法完成药学专业顶岗实习学习任务,该实习经历也不利于后续专升本、药学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可以申请自主实习,实习岗位应当与所学专业相近对口。本人希望自行联系药店、医药公司、医疗器械相关对口单位完成实习,愿意完全服从学校实习管理要求,提交实习三方协议、周记、实习报告等全部材料,完成实习学分。
学校目前没有提供药学对口的合作实习单位,变相压缩学生实习选择,恳请主管部门介入,督促学校正常受理我的自主实习申请,保障学生合法实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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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7:14 用户1600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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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5:55:40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技术学院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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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6:23:51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技术学院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医疗器械职业技术学院
- 回复时间:2026-09-09 16:23:51
尊敬的诉求人,您好!
您反映的顶岗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希望学校依法依规受理诉求人的自主实习申请的问题已收悉,经我校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顶岗实习应安排在药学、医药流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等相关岗位开展实践学习。但现阶段学校提供的实习岗位大多为半导体行业流水线组装、普通质检类岗位,与药学专业培养目标严重不符。要求学校依法依规受理其自主实习申请,以便自行联系对口单位完成实习。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专项核查组全面核查,事实如下:
(一)关于自主实习申请未获办理的情况
2026年3月起,药学与公共卫生管理系按学校制度启动2024级学生自主实习组织工作,全程开展了通知宣讲、材料讲解及收取审核工作。学校已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班级群通知、班会告知、辅导员逐一提醒等多种渠道,通知学生提交自主实习申请材料。
经查,您因个人及家庭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自主实习纸质材料,后续申请补办时已超出规定时限,校方依规未予办理。该项处理系因逾期提交导致无法纳入正常审核程序,并非学校对自主实习申请设置阻碍。
(二)关于学校是否提供药学对口岗位的情况
经核实,学校在实习筹备阶段已组织了多场双选会及企业宣讲会,北京叮当药房、考门医药、乐明药业、东瑞制药等多家医药企业均进校招聘,学生可自主投递简历参与面试。同时,学校对接了多家医疗机构,开放了医院实习岗位供学生填报志愿选择。学校已提供多个药学方向对口岗位供学生选择,并非仅提供半导体、电子厂流水线类岗位。
经了解,您因在可选择的范围内放弃了医院实习志愿,选择前往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学院参加实习,该选择系个人意愿的体现。
三、政策法规依据
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第十条规定: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
2.我校《关于做好2024级高职学生自主实习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原则上不再受理自主实习申请。”该文件在自主实习组织工作启动时已向全体学生公布。
四、处理意见
(一)关于自主实习申请事宜
经核查,因个人原因未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提交自主实习申请材料,后续补办时已超出统一受理期限。根据相关规定,对该生补办自主实习申请不予受理,此项处理符合学校管理制度和正常审核程序,恳请予以理解。
(二)关于进入实习岗位后的特殊情况处理
根据学校实习管理制度,学生进入实习岗位后,如因身体原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实习单位的,可在实习满三个月后向系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部审核批准后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该制度面向全体学生统一执行,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您后续确因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原因需申请调整实习单位,届时可向辅导员或系部实习负责老师咨询具体流程,学校将在制度框架内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协助。
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