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绿地城开发商不办理新房置换手续,并且故意拖欠违约金
- 问政网友:张琳瑚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6-08-28 10:16:36
我于2020年6月5日在纳溪区绿地城购买商品房一套(以老婆名义购买,姓名:叶思宇),地址是12号地块5号楼1单元302号,原计划2020年9月交房,到期后开放商未按期交房,经过多次询问,开放商一直没有明确具体交房日期,但承诺以违约金的方式补助购房者,同时出台了几个方案供购房者选择,一种是不退不换,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条款,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按季度支付。另一种是换房,违约金自接房之日起截止,待新房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经和家人商定,我于2023年2月与开放商签订换房协议,将原来12号地块5号楼1单元302号房换为现在的绿地城枫林公馆7号楼2单元1404。我们一直要求开放商尽早签订新房合同,但开放商一直以没钱为借口叫我们等,拒绝签订新房合同,以至于我们新房无法办理网签,同时还要偿还原来房子的贷款。(据说要我们把银行借款还清了,这样就更快速的跟我们签订新房合同,至于还银行的本金作为新房首付款,利息部分待新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安季度支付)。因为我们本身条件有限,无力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所以只有等开发商把银行贷款还清了才能签订新合同。现在12号地块以开始交房,和我同期的买房的朋友现在已经接房,同时收到违约金约9万元。而我们换房的既不见违约金又不见办理手续的进展,多次去找售后都以各种理由推辞,找他们领导,都以领导开会为由拒绝接见,甚至放言说,我们等不了去起诉就是。
诉求
我原购房价格为627069元,现房价为483935元,已交首付247069元,新房还需贷款236866元。开放商承诺退回违约金52855.19,购房补贴18810(当时政府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经咨询,换房后由开放商补贴,原本由政府补贴),已还贷款(金额由签订新房合同时还贷总额为准)截止5月97989.2元,共计169654.39元。考虑到绿地城现无法现金支付,现诉求将开发商应退金额计入新房首付,尽早签订新房购买合同办理网签,要不然一直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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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0:16:36 张琳瑚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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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29:03 纳溪区住建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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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30:57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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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5:37:56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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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6:59:09 张琳瑚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市国资委
- 回复时间:2026-09-03 15:37:56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换至枫林公馆的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我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及时向相关查封单位递交证明,进行解封,解封后立即进行网签备案。建议您保留购房合同、换房协议、开发企业书面承诺、交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如开发企业长期拒不履行义务,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其履行协助办证义务并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疑问,可咨拨打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股办公室电话咨询,0830-4255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