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绿地城开发商故意拖延不办理产权登记
- 问政网友:张琳瑚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6-08-28 10:28:58
我于2020年6月5日在纳溪区绿地城购买商品房一套原计划2020年9月交房,到期后开放商未按期交房,经过多次询问,开放商一直没有明确具体交房日期,但承诺以违约金的方式补助购房者,同时出台了几个方案供购房者选择,一种是不退不换,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条款,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按季度支付。另一种是换房,违约金自接房之日起截止,待新房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经和家人商定,我于2023年2月与开放商签订换房协议,将原来12号地块住房置换到绿地城枫林公馆。我们一直要求开放商尽早签订新房合同,但开放商一直以没钱为借口叫我们等,拒绝签订新房合同,以至于我们新房无法办理网签,同时还要偿还原来房子的贷款。现在12号地块以开始交房,和我同期的买房的朋友现在已经接房,同时收到违约金约9万元。而我们换房的既不见违约金又不见办理手续的进展,多次去找售后都以各种理由推辞,找他们领导,都以领导开会为由拒绝接见,甚至放言说,我们等不了去起诉就是。
现诉求将开发商应退金额计入新房首付,尽早签订新房购买合同办理网签,要不然一直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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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0:28:58 张琳瑚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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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20:47 纳溪区住建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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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0:10:00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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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1:40:36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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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6:58:36 张琳瑚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市国资委
- 回复时间:2026-09-03 11:40:36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换至枫林公馆的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我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及时向相关查封单位递交证明,进行解封,解封后立即进行网签备案。建议您保留购房合同、换房协议、开发企业书面承诺、交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如开发企业长期拒不履行义务,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其履行协助办证义务并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疑问,可咨拨打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股办公室电话咨询,0830-4255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