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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酒城国际小区附一层车库的公共用房应解决居民摩托车乱停放问题

  • 问政网友:成功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8-28 20:59:14

酒城国际小区附一层车库,居民的大量摩托车停放标准车位或车行通道,造成擦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附一层车库周围有许多公共空区域,8号,13号楼下公共用房用于停摩托车,其余就没开放。请问,其余居民楼下公共用房,是属于开发商所有还是属于业主所有。我认为根据民法典274条,这些附一层的公共用房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应用于停放居民二轮电瓶车,减少乱停乱放,出现居民停车矛盾和安全问题。

希望龙马潭区的住建部门联合自规部门核实,督促三溪集团及开发商,将附一层车库周围公共区域开放用于停业主摩托车,还给车主们正常停放小车。这些空区域本身就属于公共地,属业主共用。


问政跟踪
  • 1 2026-08-28
    20:59:14
    成功 已问政
  • 2 2026-09-10
    17:23:05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6-09-14
    11:24:33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9-14 11:24:33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9月10日联系了物业企业了解情况,该车库正在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待整改完善后,进行投入使用。若有疑问,请致电0830-2522135详细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