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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四五支队伍同台"竞技",奢香广场变成了"噪声战场",建议还奢香广场一份静谧

  • 问政网友:浦江之鹰
  • 问政对象:古蔺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08-30 15:02:55

还一个静谧的环境

一、奢香广场——古蔺人的"城市会客厅"

位于古蔺县奢香西路与金兰大道交叉口的奢香广场,是这座山城最具人文底蕴的公共空间之一。2008年,为纪念从古蔺走出的彝族女政治家奢香夫人、庆祝建县百年,古蔺县投资1500万元修建了这座广场。广场中央矗立着八根高大的浮雕石柱,诗画合璧地镌刻着奢香夫人习武理政、赴京告状、疏通九驿、安定西南边疆的传奇一生。弧形浮雕上,奢香佩剑伫立,英姿飒爽,背景中扶犁的田夫、纺织的妇女、挥戈的猛士栩栩如生。这些雕塑均出自中央美术学院大家之手,是古蔺县城中心一道独特的人文风景线。

作为古蔺县的"城市会客厅",奢香广场不仅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记忆,更是市民日常休闲的重要场所。广场设有喝茶休闲区域,临河的步道、木楼与清清河水、苍翠青山相映成趣。对于许多古蔺人而言,傍晚到奢香广场散散步、喝喝茶、聊聊天,已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一位文人所写:"古蔺的美,原是要慢慢走的。走得慢些,才能看见石缝里的苔藓,听见树叶间的鸟鸣,触到滨河步道的温度。"

然而,这份宁静与雅致,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大功率音箱所打破。

二、四五支队伍同台"竞技",广场变成了"噪声战场"

不知从何时起,奢香广场的傍晚悄然变了味道。从最初的一两支歌唱队伍,发展到如今的四五支歌唱娱乐及广场舞队伍"同台竞技"——每支队伍都携带着高频大功率音箱,同时开响,声音互相叠加、彼此竞争,音量一家比一家大。

每天傍晚约17点到18点开始,广场就成了一个巨大的"声场":这边是广场舞的动感鼓点,那边是卡拉OK的纵情高歌,还有直播的、健身的,各占一方,音响全开。这些声音并非和谐共存,而是相互冲撞、层层叠加,形成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噪声混响。活动一直持续到夜间22点,有时甚至到23点才迟迟收场。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广场内的喝茶休闲区。作为广场的重要功能区域,这里本应是市民品茶聊天、放松身心的安静场所。然而,巨大的音响噪声笼罩着整个广场,茶客们面对面坐着,扯着嗓子说话,对方却依然听不清。原本悠然的品茶时光,变成了一场与噪声的"搏斗"——想要交流,必须凑近耳朵、提高声调,几番下来,人已精疲力竭,何来休闲可言?

客居古蔺七八年的外地茶客的我无奈地说:"我几乎每天都来奢香广场喝茶,原本就是冲这份山城的闲适静谧来的。古蔺的一山一水、人文历史,都让我深深眷恋。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原本让人逸致静谧的奢香广场,变成了人为制造噪音的公共场所。高频音响与各自嗨歌的声音相互叠加,和同桌茶客讲话都极为困难,这份惬意,早已被震得支离破碎。"

三、夜间噪声屡禁不止,已构成违法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夜间(22:00至次日6:00)是噪声污染的重点管控时段。然而在奢香广场,22点之后大功率音箱依旧大声播放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仅干扰了广场现场群众的正常休闲,更直接影响了周边住户的夜间休息。

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

法律还明确,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更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加大了对噪声扰民行为的惩处力度。法典明确将噪声污染定义为"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也就是说,‌哪怕分贝数未超标,只要行为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属于违法行为‌。这彻底打破了过去"只要不超标就不算污染"的认知误区。

对于广场舞、户外歌唱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活动,法典规定:未遵守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违规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先由相关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持续滋扰的,公安部门还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可以说,从《噪声污染防治法》到《生态环境法典》,法律的武器已经越来越完备。然而,法律写在纸上,关键还在于落地执行。

四、12345投诉石沉大海,执法"最后一公里"为何如此难

我作为客居古蔺多年的外地人坦言,自己‌已多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但遗憾的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广场上的音箱依然每日准时响起,音量未见丝毫收敛。

这并非个例。全国范围内,广场舞噪声扰民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顽疾。过去相关法规多以倡导、约束为主,存在"有规定、无罚则"的短板,基层执法常常陷入"劝不住、管不了、罚不了"的困境。社区干部磨破嘴、民警跑断腿,对方一句"又没超标,凭啥管我",就让执法卡在半空。

但如今,法律已经补上了罚则的短板——《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了从"说服教育—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的梯度惩戒体系。‌为什么奢香广场的噪声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这背后恐怕有几个深层原因:

‌一是责任主体模糊。‌ 噪声污染防治涉及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看似"谁都在管",实际操作中却容易出现"谁都不管"的真空地带。广场舞噪声究竟归谁管?接到12345派单后,是社区负责劝导,还是城管负责执法,或是公安出警处置?权责边界不清,直接导致投诉处理"打太极"。

‌二是执法缺乏常态化。‌ 很多时候,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到场,音响就暂时关小或关掉;执法人员一走,声音立刻恢复如初。"猫捉老鼠"式的执法,根本无法形成长效震慑。

‌三是取证与认定难。‌ 噪声具有瞬时性,取证需要专业设备和规范流程,基层执法力量有限,难以做到每次投诉都现场检测、固定证据。

‌四是法不责众心态。‌ 广场舞、露天歌唱队伍多为中老年人,执法人员往往心存顾虑,担心引发冲突、激化矛盾,不敢真正"下手"处罚。久而久之,扰民者有恃无恐,投诉者心灰意冷。

五、四点诉求:还奢香广场一份静谧

作为古蔺的文化地标和市民共享的公共空间,奢香广场不应成为少数人"自娱自乐"、制造噪声的场所,更不应成为法治与文明的盲区。为此,强烈呼吁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对奢香广场的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第一,严格限定音响娱乐结束时间。‌ 依据法律规定和夜间噪声管控要求,‌22点之后必须全部停止所有音箱外放活动‌,确保周边住户夜间休息不受干扰,维护法定的夜间声环境质量。

‌第二,管控音响队伍数量并强制压低音量。‌ 对同时在广场使用音响的队伍数量进行合理限制,避免多组音响声音叠加放大效应;强制要求各队伍将音箱音量降至合理范围,‌确保广场喝茶休闲区域可以正常交谈‌,恢复公共休闲空间的基本功能。

‌第三,划定音响活动专属区域并落实常态化巡查。‌ 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广场管理方共同明确划定音响活动区域,‌将歌舞活动区与喝茶休闲区物理分隔‌,使音响声源远离休闲片区;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查劝导机制,安排专人在高峰时段巡查,发现违规及时制止。

‌第四,对屡劝不改者依法进行警告和处罚。‌ 对于多次劝导仍不改正、持续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的个人或团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警告,必要时处以罚款‌,以法律的刚性约束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宁。

六、结语:公共空间需要"互相看见"

广场舞也好,露天歌唱也罢,都是群众正当的文化娱乐需求,应当得到尊重和满足。但行使权利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你有开心放松的自由,别人也有安静休闲的权利。‌ 戴个耳机跳、把音量调小些、离休闲区远一点,成本几乎为零,换来的却是整个广场的和谐与安宁。

奢香广场,因奢香夫人而得名。奢香夫人以智慧和胸襟安定西南边疆,她的故事诉说的是包容、和谐与远见。但愿这座以她命名的广场,不要被噪声淹没了文化底蕴,不要让"文明"二字在震耳的音响声中失色。

古蔺的山清水秀值得守护,古蔺的人文底蕴更需珍惜。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真正行动起来,让奢香广场回归它应有的模样——一个可以让人坐下来、静下来、慢下来,细细品味这座山城之美的地方。

‌因为,城市文明的刻度,往往就藏在这些看似琐碎的声响里。能管住噪声的地方,才装得下不同年纪、不同喜好的人,各自安然地生活。‌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切实关切。

问政跟踪
  • 1 2026-08-30
    15:02:55
    浦江之鹰 已问政
  • 2 2026-09-03
    11:36:09
    古蔺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6-09-03
    11:36:29
    古蔺县公安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09-03 11:36:29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古蔺县公安局彰德派出所非常重视。

现回复如下:我所社区民警多次前往奢香广场对跳广场舞的群众进行劝导和现场普法,告知跳舞群众跳舞时将音响音量调至最小声,不能影响周边住户的生活。明确每日22:00后禁止一切户外音响外放娱乐活动。下一步,我所将加强该路段的巡逻防控工作。若你再次发现类似问题请拨打08307222193反映。

窗口咨询电话:08307222930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古蔺县公安局彰德派出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