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投诉川ED49647危险驾驶 希望交警部门调查并给予严肃处罚
- 问政网友:汉安小书生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8-31 17:10:29
2026年8月30日20时47分30秒左右,在江阳区百子图广场充电站附近,一辆车牌号为川ED49647的出租车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开斗气车,强行借道从我左侧逆行超车,其行为给周边的交通参与者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请求交警部门调查并给予严肃处罚,如需完整行车记录仪视频请和我联系。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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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7:10:29 汉安小书生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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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9:53:54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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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0:45:5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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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9-02 10:45:57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部门非常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依据公安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的规定。交管部门收到市民对川ED49647号车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后,已通知该车车主、当时的驾驶人到交管部门接受调查,待查证属实后,将依法作出处理。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