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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强制住校及走读证明重复提交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680893
  • 问政对象: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8-31 23:04:27

本人系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一名高三学生的家长。该校实行强制住校制度,因身体原因需走读的学生须提交医院病历证明。但学校规定:走读生每半期必须重新提交一次新的病历证明,否则强制回校住宿。

该规定不合理:一是违背医学常识,孩子病情好转但未康复,无法每次都开出“新异常证明”;二是高三备考时间紧迫,反复跑医院开证明严重影响学习;三是反复索要病历侵犯隐私。

此外,强制住校本身缺乏法律依据,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关于不得强行要求学生住校的规定。

诉求:取消每半期重新提交病历的规定;已获批走读的学生凭首次病历可继续走读;对强制住校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

本人选择匿名反映,请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问政跟踪
  • 1 2026-08-31
    23:04:27
    用户680893 已问政
  • 2 2026-09-10
    16:56:10
    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26-09-10
    16:56:15
    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9-10 16:56:15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古蔺县金兰高中属于寄宿制学校,实行统一寄宿制管理,但对于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适宜住校的学生,可由家长向班主任提交申请,按照学校正常请假审批流程办理请假即可离校回家。针对来信中所述“走读学生每半期必须重新提交一次新的病历证明”问题,实为经过一学期的治疗,部分疾病仍无法直接判断当前病情程度,出于及时掌握患病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健康与安全考虑。金兰高中确实存在让学生每期提交最新病历材料的要求,但不存在学生有需求却不能回家的情况。

对此,县教育体育局要求金兰高中立即优化管理办法,对于已凭医院病历证明获批请假的学生,在家长明确告知病情无重大变化情况下,不再要求提交新病历材料;如学生健康状况发生变动的,再补充提交相关诊疗材料,以便于学校及时掌握,做好相应保障工作。同步严格做好学生病历等个人资料的保管,切实保护学生隐私安全。同时,要求金兰高中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合理诉求。

如还有相关疑问,请致电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联系电话:0830-7212660,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