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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就古蔺县金兰高级高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投诉

  • 问政网友:用户e3962
  • 问政对象: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8-31 23:42:59

尊敬的教育主管部门领导:

您好!

本人系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一名高三学生的家长,为匿名举报人,恳请贵部门严格保密本人及孩子的相关信息。现针对我校不合理、不合法的住校管理及走读审批制度,如实反映问题,恳请上级部门核查整改,保障高三学生的合法权益与备考环境。

孩子因身体健康问题,经医院诊断不适宜住校集体生活,已按学校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病历证明,成功办理走读手续。但学校现行多项管理制度违背教育法规,不合理、不人性化,严重折腾学生与家长、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对高三学生备考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具体问题如下:

一、学校强制推行住校制度,无合法依据

我校实行一刀切的强制住校管理制度,无视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家庭实际居住条件,强行要求学生住校。该制度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属于学校私自制定的不合理管理规定,违背教育育人初衷,粗暴限制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二、走读审批设置苛刻门槛,要求学生每半期重复提交病历证明

学校明确规定,所有因病获批走读的高三学生,每半个学期必须重新开具、提交全新的病历证明,若无法按时提供新的异常病历证明,将被学校强制收回走读资格,必须返校住宿。该规定存在极大漏洞与不合理性,弊端突出:

第一,学生病情属于慢性问题,处于好转但未完全康复的状态,短期内身体状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医院无法反复开具全新的异常病历证明,学校此项要求本身不符合医学常理。

第二,目前孩子处于高三关键备考阶段,学习任务繁重、时间分秒珍贵。为反复开具病历证明,学生和家长需要频繁往返医院排队检查、办理手续,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严重打乱学生的学习节奏,加重高三备考的身心压力。

第三,病历资料属于学生个人私密健康信息,学校每半期反复索要、审核病历,频繁调取学生健康档案,严重侵犯学生个人隐私,违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原则。

第四,该规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若学生因无法开具新病历,被学校强制返校住宿,集体住宿环境不利于病情养护,极易导致旧病复发,由此产生的身体健康损害、身心问题,相关责任应当由学校全部承担。

三、学校管理制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规侵权

学校上述强制住校、重复索要病历证明的管理规定,与多项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相悖,涉嫌违规办学、侵犯师生合法权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开展住宿管理,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意愿,不得强行要求学生住校。

2. 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明确要求,学校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家庭实际情况,不得无正当理由强制学生在校住宿;对于家庭就近居住、存在身体健康困难不适宜住校的学生,应当正常受理走读申请,予以合理审核、人性化管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学生及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的住校及走读审批管理制度,不仅违背教育公平、缺乏人文关怀,加重高三学生备考负担,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学生身体健康权、隐私权及自主选择走读的合法权益。

为此,本人作为学生家长,正式向贵部门提出以下四项诉求,恳请依法核查、督促学校整改:

1. 立即废止学校“走读生每半期重新提交病历证明”的不合理规定,停止重复索要学生病历资料的行为。

2. 针对已成功获批走读、身体健康状况无重大变化的高三学生,认可其首次提交的病历证明长期有效,有效期至少覆盖整个高三备考阶段,无需反复重复提交。

3. 严禁学校以“无法提供新病历证明”为理由,强制身体存在不适、不适宜住校的学生返校住宿,杜绝一刀切管理。

4. 责令学校对现有强制住校的管理规定开展合法性全面审查,整改所有违背法律法规、不合理、不人性化的管理制度,规范校园住宿管理工作。

高三是学生升学的关键时期,稳定、轻松、合规的学习环境是学生备考的基础。恳请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尽快介入调查核实,督促学校限期整改,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高三学子营造公平、合规、人性化的备考环境。

再次恳请严格保密举报人及学生信息,杜绝信息泄露,避免孩子在校遭受区别对待。

问政跟踪
  • 1 2026-08-31
    23:42:59
    用户e3962 已问政
  • 2 2026-09-10
    16:52:44
    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26-09-10
    16:55:32
    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4 2026-09-10
    22:08:31
    用户e3962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9-10 16:55:32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古蔺县金兰高中属于寄宿制学校,实行统一寄宿制管理,但对于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适宜住校的学生,可由家长向班主任提交申请,按照学校正常请假审批流程办理请假即可离校回家。针对来信中所述“走读学生每半期必须重新提交一次新的病历证明”问题,实为经过一学期的治疗,部分疾病仍无法直接判断当前病情程度,出于及时掌握患病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健康与安全考虑。金兰高中确实存在让学生每期提交最新病历材料的要求,但不存在学生有需求却不能回家的情况。

对此,县教育体育局要求金兰高中立即优化管理办法,对于已凭医院病历证明获批请假的学生,在家长明确告知病情无重大变化情况下,不再要求提交新病历材料;如学生健康状况发生变动的,再补充提交相关诊疗材料,以便于学校及时掌握,做好相应保障工作。同步严格做好学生病历等个人资料的保管,切实保护学生隐私安全。同时,要求金兰高中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合理诉求。

如还有相关疑问,请致电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联系电话:0830-7212660,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