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车辆注销哪里办理
- 问政网友:hhb18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9-01 10:43:59
我的摩托车在2009年8月21日丢失之后,当天在高坝派出所报了案,18年多了,至今没有消息,现在我需要去申请注销,已经在派出所开了证明。打车管所电话0830250766询问,工作人员告知不能注销。请问领导这个注销业务在哪里可以办理?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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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0:43:59 hhb1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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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1:39:5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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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0:25:46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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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9-03 10:25:46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部门非常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按照公安部令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以及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根据问政人所述,不符合办理注销登记情形,因此不能进行车辆注销。问政人可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报案回执、身份证至车管所申请锁定被盗抢。问政人于9月1日致电车管所电话(08302504766)咨询时,工作人员按业务流程正常解答。
感谢您对车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