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课后延时服务费缴费方式改为按月缴费
- 问政网友:李llll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9-02 13:14:51
尊敬市教育局各位领导:
您好!
我是泸州市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现在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大多是开学一次性预收整个学期费用。一次性预交一学期费用,对于很多普通家庭、二胎多孩家庭负担较重。
现向贵局提出一点建议:
可否出台指导意见,鼓励全市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由按学期预收,调整为按月结算、按月缴费。每月根据学生实际参与课后服务的课时、天数核算当月费用,次月缴纳。
该方式既减轻家长一次性大额支出压力;学生当月请假、不上延时服务,当月就可以核算扣除对应费用,退费更及时透明,减少学期末集中退费的繁琐。
课后服务本着自愿原则,按月缴费也更贴合“据实结算”的原则,希望主管部门能够考虑该缴费方案,给家长多一种缴费选择。
辛苦各位领导调研考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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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3:14:51 李llll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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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7:06:38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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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4:46:22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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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0:32:15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9-21 10:32:15
网民朋友:
你反映的“课后延时服务费调整为按月缴费”建议已收悉,接到问政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区属各公办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25]1号)文件规定执行。该文件明确,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
当前我区各学校普遍采取学期预收、学期末统一据实结算的实操模式。实行按学期预收费用的方式,能够便于全区教育系统统一部署课后服务工作,统筹调配全区师资力量、规划课程体系、安排特色文体活动,保障全区课后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同时,各校可依托学期预收的统筹机制,结合本校师资配置、学生学情合理规划课后服务课程、细化服务方案,有效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稳定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切实为学生提供优质、长效的课后教育服务保障,也能更好适配学校财务规范化、集中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针对家长关切的缴费退费问题,我区严格落实上级文件据实退费的政策要求,建立了规范完善的退费机制。全程账目清晰、核算精准、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每一位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们也很理解多子女家庭一次性缴费的经济压力与实际诉求。结合省市区相关文件灵活收费的政策导向,我们将立足全区教育教学管理、学校财务运行、课后服务统筹开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按月缴费模式的落地可行性,积极探索优化多元缴费方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江阳区教育体育局,电话:0830-3123591。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